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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心得(精选5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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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心得

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心得(精选5篇)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作为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为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任务要求,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要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条例》明确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这“三个重要”定位,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去年以来,我们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群众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梳理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事项3988个,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中央巡视、中联办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省级领导包联的信访案件得到全部妥善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四级联调机制,去年一年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725件。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信访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要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条例》要求“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这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我们在常态化推进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关口前移,紧盯“事要解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改善、房地产遗留办证难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督查督办、跟踪盯办,以强力督查问效,倒逼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全面推动信访工作格局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下一步,我们将始终扛起“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定期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带着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发挥好督查督办促落实的作用,强化定期研判调度,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综合效能。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条例》明确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我们要充分认识法治对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方法,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做到诉求合理的依法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积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要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基层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信访工作要到位,必须重心下移,按照《条例》的要求,把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去年以来,我们持续改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拓宽群众反映诉求渠道,降低群众提出诉求“成本”,上线运行了全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回应、限时办结群众合理诉求,累计受理工单13。8万件,按时办结率、办结满意度分别达到98。5%和99。4%;耐心细致做好网民留言、群众反映问题核实答复,2021年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群众留言和人民网留言80余件,实现群众诉求早发声、社会矛盾早发现、具体问题早解决,极大地分流了信访原有渠道的工作压力,主动靠前化解社会矛盾。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旗)创建活动为依托,主动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方式,“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努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最多访一地”。突出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问题,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持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上信访渠道,努力将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篇二: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心得

(一)明确了信访工作的性质

制定《条例》目的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刻揭示了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体现,做好信访工作的过程就是我们党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

(二)阐明了信访工作的作用

《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指出信访工作的目标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刻揭示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阐明了信访工作所承载的政治参与、权利保障、民主监督的重要功能,体现了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条例》“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指明了信访工作所具有的治理功能和党建功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永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基础。

(三)扩大了信访工作的外延

《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开展信访工作的主体,即所有公权力部门和组织。对各级党委如何领导信访工作,各级机关、单位如何开展信访工作、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如何提出信访事项均作出明确规定。

(四)重塑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

《条例》明确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新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立了新时代大信访工作格局。同时,用专门条款明确中央、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功能和地位。

(五)丰富了信访概念的内涵

《条例》对信访形式、信访分类,书面、走访、网上流转、告知和信访人禁止性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对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和申诉求决类明确了具体办理方式,体现了为民办实事的本质要求。

(六)优化了信访事项办理程序

《条例》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对各机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作出全面规范。一是访诉既分离又对接。明确了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会商机制,做好群众涉法涉诉事项依法终结后的教育疏导、矛盾化解、帮扶救助。二是涉纪问题归口处理。明确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三是意见建议规范办理。按照大信访的概念,优化和明确意见建议类办理流程。

(七)完善了信访工作监督体系

《条例》构建完善了包括监督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在内的监督体系。

在强化党委和政府监督方面,从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三个层面,对信访督查的主体、内容作出规定;要求党委和政府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在强化信访部门监督方面,明确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书面反馈采纳情况,进一步增强信访部门“三项建议”约束力;健全信访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信访部门与巡视巡察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访部门监督水平。

在强化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方面,分别规定了引发问题责任、登记转送交办责任、受理问题责任、处理问题责任和其他责任,实现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衔接。

在信访人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对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违反“六个不得”的行为明确了处理方式和依据,同时对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以及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处理作出规定。

(八)彰显了强烈的新时代特性

《条例》系统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系统回答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什么、怎么看、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深化信访工作机制创新,注重现代科技应用,为实现信访工作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篇三: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心得

一是始终坚持信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我们要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福建宁德工作时,提出了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的“四下基层”工作法;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到浦江县下访、接待来访群众,开创了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先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领袖情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集中统一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动把信访工作纳入街道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努力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确保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取得实效,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以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诠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要以《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为契机,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走到群众中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着力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重复信访治理专项行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近两年,我街道共化解上级交办重复信访治理案件14件,完成率100%。特别是针对刘某某案件时间久、跨度长、难度大的特点,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案组,因案施策,分类处置,并多次组织人员上门走访、掌握实情,以践行初心的态度、永不言弃的韧劲、步步为营的策略,一步一步做工作,找准了问题的“根子”,开准了治病的“方子”:一是加强沟通,打开心结。由于刘某某多年上访,家庭生活并不富裕,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走访,主动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并与刘某某深入沟通,进行思想疏导,在心与心的交流中,打开了积怨已久的心结。二是摸清实情,找准症结。通过与刘某某多次详谈,详细了解信访基本情况和历史事实,找准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在思想沟通中与刘某某建立了信任,达成了共同解决问题的意向。三是靶向治疗,圆满化解。工作人员坚持用语言说服,用耐心感化,用真诚打动,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微信联络沟通,“面对面”交流开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思想回归理性,主动放弃不合理上访诉求,最终同意息诉罢访。刘某某信访案件化解是蛟桥街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一个成功案例。

三是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是确保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把信访工作主动融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维护法治权威。要严格落实信访受理办理机制,规范信访程序,强化全程跟踪问效,为群众打造畅通、便捷、高效、权威、管用的信访平台,切实发挥畅通社情民意信访主渠道作用。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把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的机制措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以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四: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心得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兴安盟信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举行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组织一系列集中培训、开展一场集中宣传、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五个一”活动,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用心倾听群众声音,用情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四大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推进群众来访接待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必须认真核实信息、必须详细了解情况、必须准确告知办理程序等“七个必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健全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来访接待机制,全力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进一步畅通网络信访渠道,加快推动网上信访工作平台、网上群众之家、网上信访代理窗口“三个一”建设,为群众反映诉求和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引导信访群众变“走访”为“网访”,全面提高群众信访便捷度和办案效率。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包案领导“五包”责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抓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各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加强整体统筹和业务指导,盟委、行署“两办”督查室将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列入年度督查计划,联合组织、纪检等部门加强督办指导。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将治理重复访、化解积案和信访事项“三率”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年考核重点,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信访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化能力,确保各地信访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坚持依法依规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严格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会商机制,做好群众涉法涉诉事项依法终结后的教育疏导、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研究细化《信访工作条例》配套措施,统筹做好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新增、更新、完善、废止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信访工作条例》有机衔接,推动形成健全完备、运行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突出工作重点,把源头和基层作为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和工作重心,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属地稳控、源头治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不上交,矛盾不上行。注重关口前移,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行在乡镇(街道)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作用。坚持综合施策,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办法,善作善为、善作善成,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强化机制保障,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听取群众意见,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篇五: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心得

提高政治站位,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中准确把握精髓要义。要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始终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时代性。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以学习研讨、宣讲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推动《条例》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努力创造适应群众新需求、体现时代新特征的信访工作新模式。要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群众性。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时刻把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以赴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强化工作举措,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中维护民利凝聚民心。要切实改进作风。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接访、下访、包案等制度,通过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主动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耐心解决问题、用心化解矛盾,以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信访工作“三率”水平持续提升,从根本上获得群众的信赖、认可和支持。要做实群众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全力以赴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当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能够解决的主动上手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制定化解方案逐步解决,务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不能产生新的积案,坚决不允许引发集体访、越级访。要坚持依法治访。严格遵照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强化依法治访观念,对群众合理诉求主动回应、加快解决,对无理要求、纠缠闹访、串联闹事的上访人员,坚决纠正过去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倾向,坚决打击、依法处置。

综合施治施策,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要强化基础建设。信访问题大多产生在基层,信访群众大多来自基层,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在基层,信访问题的解决重在基层。要认真研究、切实加强信访基层组织建设、信访基础工作,加大信访稳定工作的人、财、物的投入,努力使信访基层组织建设、信访基础工作适应当前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要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持之以恒落实好“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化解制度,坚持法律、行政、教育等多手段并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结合,做到一案一策一套人马,切实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要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加大初信初访办理,严控信访增量,切实减少存量,加大对到呼进京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的源头防控和依法整治力度,防止规模性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坚决履行维护一方稳定政治责任,全力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